为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促进大学科技事业发展与八师石河子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奖励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现面向全校征集与八师石河子市开展科技合作取得的项目及成果,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合作开展的各级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依托项目获得的有效专利、标准等;被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产业规划等。
2.已在八师实施转化的科研成果。
3.合作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及社会力量类科研奖励。
二、材料要求
1.征集的项目及成果均为2016-2020年期间取得。
2.共同实施的科研项目须提供任务书或合作协议、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佐证材料。所有科研成果按照类别须提供技术合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3.各类成果均由第一负责人,或团队协商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将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审核确定后(加盖公章),于2021年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附:
联 系 人:郜建锐
联系电话:2058190
科研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