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大力倡导创新文化,浓厚大学创新文化环境,激励大学生发明创造。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兵市监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被推荐人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2.被推荐人是专利前三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3.被推荐人的相关专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二、推荐材料及截止时间
1.被推荐人获得的有效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等授权文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已转化实施的专利应提供说明许可转让收入情况相关证明。
2.被推荐人优秀事迹材料,包括历年的发明创造及获奖情况,专利转化实施情况。
3.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
4.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推荐程序
由指导老师推荐,学校对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四、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4月20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联系人电话必须填写推荐人的联系方式)和推荐人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郜建锐 侯伟
联系电话:2058190
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813360114@qq.com邮箱(需要提供附件1、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附件:1.
2.
科研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