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石河子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现启动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果来源
申报成果必须是学校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含国际PCT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验收通过的项目成果等。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应依托所在学院学科优势,联合企业或基层师团共同申报。
2.项目申报须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签有技术转让或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知识产权归属。
3.支持有前期合作基础、有明显的转化前景和转化效益的专利、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新药等成果申报。
4.同等条件优先支持围绕南疆少数民族地区“三化”建设、助力精准扶贫等开展的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项目。
5.项目实施期内,应给学校带来不低于资助经费10倍的转化推广收益,收益分配比例按照《石河子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执行,或以横向项目经费形式转入学校账户。
6. 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在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人可进入科研处网页(http://kyc.shzu.edu.cn/)“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行填报。
三、资助额度与实施期限
项目执行期为3年,经费10-20万元。
四、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0日。
联系人:侯伟 郜建锐
联系电话:2058190
附件: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下载)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