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农业领域兵团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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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及单位:

根据兵团科技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农业领域兵团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校2021年度社会发展领域兵团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重大科技项目

1.重大科技项目重点落实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推进实施兵团发展战略,以及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兵团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科技任务和重大科技工程。

2.重大科技项目按照兵团党委提出的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形成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目标要求,重点围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注重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着力解决制约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

3.重大科技项目必须由兵团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以及兵团外优势科研团队以产学研联合方式申报。优先支持行业部门推荐、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项目负责人在研及申报项目不超过2

4.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起始年度为2021年。每个项目课题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含承担单位)

5.原则上每个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额度600100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课题),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兵团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1,不能如实提供所承诺配套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作为考核其科研诚信的重要依据。

6.申报项目需提交半年以内的查新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详见申报书要求。

(二)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申报项目应根据总体目标提出明确、可考核的约束性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项目负责人在研及申报项目不超过2

2.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兵团企事业单位均可牵头申报,申报项目需要有较强的科研团队作支撑,鼓励兵团外优势科研团队联合申报。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起始年度为2021

4. 每个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额度300万元以下,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课题),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兵团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 1,不能如实提供所承诺配套资金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作为考核其科研诚信的重要依据。

5. 申报项目需提交半年以内的查新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详见申报书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各相关学院及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2021年社会发展领域兵团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申报。各申请人须按照申报指南内容进行项目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项目统一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论证、经院党委集体商议后方可确定推荐项目。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学院推荐申报2021年度社会发展领域兵团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推荐项目请务必列明推荐顺序)加盖学院党委公章项目申报材料报送于202091518:00报送至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校党委审议和网上填报工作

科研处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序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科研处将报校党委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可作为我校推荐项目。获得推荐的项目由科研处通知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和申请书填报,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PDF文件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网上申报地址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蔡永斌  0993-205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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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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