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依托单位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金计函[2020]5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请各单位对2019年度组织实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进行自评价,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范围
2019年在研和当年结题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1)
2. 填报要求
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2),各单位汇总收齐整理后,填报《xx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
3. 报送时间
2020年7月27日,将本单位《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表》、《xx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材料报送到自然科学办。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kjczkb@163.com;《xx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纸质版由单位科研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自然科学办。
4. 联系方式
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行政楼三楼323A;
联系人:米会龙 王静娅;电话:2058775。
附件:1、
2、
3、
科研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