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填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为加强石河子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数据完整、信息规范,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现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录入平台工作,后续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信息的录入工作也将逐渐展开,大学科研创新平台将作为科研处向外提供职称评审,科研工作量认定、各类证明出具的唯一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漏报、少报造成的影响由学院和个人自行承担。
一、填报内容及填报人
(一)涉及人员及责任分工
1、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项目信息的填报,确保信息完善、真实。
2、科研管理秘书,负责院级审核,对照填报要求,认真审核。
3、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负责校级复审。
(二)科研项目(科研项目负责人填写)
1、2017-2019年期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具体填报内容: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员、项目预算、经费外拨、项目文档(上传立项通知书、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书)
2、2019年12月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具体填报内容: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状态填结题),项目成员、项目预算、经费外拨、项目文档(上传立项通知书、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书、外拨经费审批书、经费调整审批书、结题证书);项目成果填到“我的成果”然后关联至科研项目即可。
3、注意:对于已填报的信息,核对、维护一下即可;“外拨经费”、“合作协议”、“经费调整审批书”等只需涉及此类问题的项目填报;2019年12月结题的结题证书还没拿到,拿到再填。
二、如何填报和审核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石河子大学科研管理创新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主持”看看需要填报的项目是否已经存在,已存在的话进行信息维护;如果需要填报的项目不存在,点击“新增”选择“纵向项目”,进行填报。
(二)学院科研管理秘书登录石河子大学科研管理创新服务平台,点击“纵向项目”,在项目分类中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审核。
三、填报要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员、项目预算、经费外拨等要严格对照计划任务书进行填报。注意:“批准经费”填直接经费;预算部分“三、间接费用”不填;立项日期与开始日期保持一致;
(二)项目文档
包括:立项通知书、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书、外拨经费审批书、经费调整审批书、结题证书上传扫描件至项目文档,各个文档规范命名,例如:立项通知书。
(三)项目成果(项目负责人只填报自己是第一完成者的成果)
1.论文
推送论文:项目负责人只导入自己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项目负责人是通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须是研究生且不是石河子大学教工。
2.标准:上传标准扫描件。
3.著作: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著作人的填报,上传学术著作封面以及能体现著者信息、ISBN号页面扫描电子版。
4.著作权:上传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扫描件。
5.专利:项目第一发明人导入,上传授权专利证书、说明书、附图的扫描件。
6.新品种鉴定:上传新品系、品种审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7.研究报告:上传有效采纳证明。
8.获奖:获奖信息由第一完成人录入,需上传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获奖项目的简介和与项目有关的照片。
9.药证:上传药品批准文件原件扫描件
四、完成时间
各学院5月15日前完成本学院信息的填报与审核工作。没有在平台填报、或是填报后没有获得学校审核通过的,科研处将暂停下拨经费、审批绩效发放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等。
五、联系方式
系统使用过程中任何疑问请咨询本学院科研秘书,未能解决的问题由科研秘书统一反馈至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
联系人:米会龙 王静娅
联系电话:2058775
科研处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