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技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兵团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兵科发电〔2019〕33号)要求,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校2020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一)拟申报项目必须落实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推进实施兵团发展战略,按照“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兵团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重点或任务,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需求等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的科技项目。
(二)拟申报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兵团产学研科技带头人,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兵团以外申报科技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是与兵团单位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优势团队。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三)鼓励我校科研工作人员积极与国内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开展合作申报,尤其关注兵团及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与当地企事业单位、团场等单位联合申报。
(四)同一申报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否则将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当年申报资格。对申请经费预算经财务概预算论证核减超过30%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五)申报环节时间要求
2020年度兵团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项目需经申报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后盖章推荐。
二、项目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2020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类别较多,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2020年度兵团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申报。各申请人须按照《申报指南》选择合适的项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项目申请书统一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论证、经院党委集体商议后方可确定推荐项目。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学院申报2020年度兵团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推荐项目请务必列明推荐顺序)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相应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校党委审议和网上填报工作
科研处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序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科研处将报校党委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可作为我校推荐项目。获得推荐的项目由科研处相应项目管理科室负责人为项目申报人分配账号,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和申请书填报,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PDF文件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相应项目管理科室。
(三)网上申报地址:。
三、联系方式
1.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南疆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计划项目”)蔡永斌,2055515
2.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中的“重点实验室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中的“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兵团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中的“重点实验室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南疆科研条件建设计划项目”)郭伟,2055058
3.成果管理办公室(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项目)郜建锐,2058190
4.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负责:兵团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曾明军,2058190
5.科协办公室(负责:科普发展专项)马丽,2057350
6.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项目”中的“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创业平台”、“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创业平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中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张东海,2055768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