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兵团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引导学校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根据《兵团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兵财教〔2012〕33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启动我校2018年专利申请资助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专利权人为石河子大学。
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优先资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已转化实施的发明专利。
二、申报材料
(一)《石河子大学专利申请资助金后补助申报表》一份。
(二)必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转化实施的技术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时间:2019年9月10日-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要求:
1、每项专利的资助金由第一发明人申请。第一发明人为学生的,可由学生和导师自行协商,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请。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申请材料由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单独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建锐
联系电话:2058190
附件: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