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17]159号)及《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8]75号)有关规定,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拟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
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石河子大学本专科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具体见附件1。
二、转专业原则、条件和实施细则
1.转入学院根据各专业拟接受学生转入人数和实施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定向生等)。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4.其他请参照《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教务处主页/文件汇编)。
5.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实施细则(各专业),见附件2。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阶段,2019年8月26日18:00点前(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一)。
学生根据转专业通知内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及实施细则要求准备转专业申请材料。
(1)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①转专业审批表(学生于2019年8月26日14: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页提交申请后,到所在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教办或学办打印)。
②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由所在学院教办打印、盖章)。
③本年级所在专业学期成绩排名表。
④个人申请书(个人信息、高考成绩、申请转入的专业名称、个人转专业原因与优势等)。
⑤其它支撑材料(能体现本人在拟转入专业方面的兴趣、专长和学业基础,如获得的奖励、专业论文及专利等复印件)。
(2)部分申请材料准备及操作讲解(见附件3)。
(3)将申请材料交转出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盖章。由学生交拟转入学院完成转专业申请。
2.转入学院考核阶段,2019年8月27日-8月30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
(1)转入学院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与潜力、兴趣爱好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公布的拟接收转入人数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2)由转入学院院领导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意见栏内签“同意平级转入”、“同意降级转入”或“不同意”意见并盖章。
(3)8月31日前转入学院将同意转入的学生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8B)进行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9月1日-9月3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
(1)召开学校转专业审核会议,对最终审核结果在行政楼大厅及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
(2)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并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3)学生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在转入学院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填写当学期《学期学生课程补(退)选申请表》进行课程调整后正式在转入专业学习。
四、其它说明
拟申请转专业的同学,请利用暑期时间充分了解转专业实施细则和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与家人做好沟通和交流。
五、附件
1.
2.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