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石河子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与人事处协商,现对 2018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39项进行立项(详见附件立项清单),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监督与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根据申报论证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申请书,并同时体现在任务书中,修改较大的项目提交任务书的同时提交一份申请书(含电子版)。
(2)任务书中预期成果或研究目标部分的文章方面,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1篇SCI、EI或一级学报,1篇核心期刊;社会科学——1篇CSSCI,1篇核心期刊。未注明或低于此标准者一律退回修改。
(3)各项目执行期限为2019.07--2022.07月,由个人提出验收申请,学院和科研处共同组织验收工作。
(4)2019年9月5日前各学院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汇总报送科研处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行政楼506)。
联系人:郭伟联系电话:2055058
附件 1.
科研处人事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