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技局项目验收通知及《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科研处将对兵团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会议时间和地点
验收时间:2019年7月11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验收地点: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形式,每个项目验收时间为20分钟,其中项目负责人PPT汇报10分钟,专家质疑、形成意见10分钟。
2、项目负责人按《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包括:
(1)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3)工作总结:①项目概述; ②计划任务及考核指标; 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④解决的关键技术; ⑤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新品种、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方法,样机,专利及技术标准,论文专著,人才培养,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 ⑥成果转化、产业化情况及取得的效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分析;⑦经费决算表; ⑧组织管理经验; 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技术总结:①技术方案(含工程图表、工艺流程及技术路线); ②设计研制过程; ③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 ④创新点等;
(5)加盖财务公章项目经费决算表(复印件);
(6)兵团科技拨款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兵团科技拨款5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专账支出明细表,主要支出或大额支出会计凭证复印件,自筹资金证明,预算调整证明;
(7)附件证明材料:①主要成果证明材料(提供的论文专著标注需有项目名称与编号,且与所验收项目一致); ②测试或检测报告; ③用户使用报告或效益证明材料; ④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1单独准备,材料2-7合在一起做成验收材料。
3、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7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将《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3份);装订成册的验收材料(一式7份纸质版、电子版);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初稿(电子版),交至各答辩组联络人处。
4、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兵团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将验收专家意见和名单替换验收证书相关页,骑马装订纸质版一式5份,连同修改后的验收材料纸质版2本报送科研处。同时完成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202.201.161.176/userAction!to_login.action)验收材料上传、提交工作,完成材料提交后,发放验收证书。
三、注意事项
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将直接影响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各级计划项目,请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答辩组联络人联系。
机电、水建、食品、信息组:蔡永斌 2055515
农学、动科、生命组: 曾明军2058190
医学、药学、社会发展组: 王静娅2058775
附件:
1.答辩安排表(详见科研管理平台或工作群)
科研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