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附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落实兵团第七次党代会及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发挥新时代兵团特殊作用,按照兵团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立的深化改革促发展的思路,2019年度石河子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按照《石河子大学科技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专项)精神,以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的战略目标为引导,面向国家、兵团重大科技发展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兵团深化改革、发展重大战略等,加强顶层设计,择优选项。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评审程序和时间要求
1.2019年度石河子大学科研计划项目有青年创新人才计划、科研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创新发展专项、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计划、新品种培育专项、国际科技合作推进计划、科普资源开发专项等7类项目。
2.各学院须根据各类科研计划申报指南确定研究内容,紧密结合本学院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创新团队等基础条件平台,认真研究并积极组织优秀中青年人才和项目团队填写申报建议书(参见附件)。
3.项目申请人所依托学院若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同时报送双方合作协议书。
4. 2019年度石河子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均在均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人可进入科研处网页(http://kyc.shzu.edu.cn/)找到平台链接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202.201.161.176/userAction!to_login.action)均可进行填报。
5.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提交截止时间:7月10日。
6.各学院党委须对本院申报的所有项目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审查工作,并出具意识形态审核意见,于7月10日前报送纸质版审核意见至科研处相关科室,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7.意识形态审查通过的项目,科研处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对各类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8.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科研处形成项目评审方案,报校党委批准后,组织同行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答辩。
9.专家评审结果报校党委审议通过后,科研处将通知各学院组织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任务书,并由项目承担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版(一份)至科研处各类项目负责办公室进行审核,经科研处审核完毕后的项目任务书,项目负责人须将任务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10.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在册的教师、学生,含援疆干部(自项目设立之日起,须在我校工作满3年以上)。
11.有在研的校级及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2019年的各类校级科研计划项目。
12.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其中“石河子大学科研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和””“种质资源库”项目不受该限制。
13.项目入选者在项目实施期内,因故不能顺利执行项目或调离学校,即刻终止项目执行,收回科研经费。
二、负责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郭伟,联系电话:2055058,负责石河子大学青年创新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石河子大学科研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
(2)自然科学办公室联系人:王静娅,2058775,负责石河子大学青年创新培育人才项目(自然科学类)。
(3)社会科学办公室联系人:付蓉,联系电话:2055500,负责石河子大学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社会科学类),负责石河子大学创新发展专项(社会科学类)。
(4)重大项目办公室联系人:蔡永斌,联系电话:2055515,负责石河子大学创新发展专项(自然科学类)。
(5)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郜建锐,联系电话:2058190,负责石河子大学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计划项目、石河子大学新品种培育专项。
(6)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联系人:曾明军,联系电话:2058190,负责石河子大学国际科技合作推进计划项目。
(7)综合计划办公室联系人:马丽,联系电话:2057350,负责石河子大学科普资源开发专项项目的申报及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系统的申报管理工作。
附件:
1.
2.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