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实施办法》(石大教发〔2018〕4号)及《关于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我校组织了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引导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与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杜绝学术失范行为。另外,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命题选题环节,加强过程管理,重视写作规范,严肃学术纪律,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附件:
教务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