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根据前期工作安排,现决定对2016年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未结题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检查,同时对2017年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6年混改专项未结题立项项目50项,因项目建设期为1-2年,此次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2、2017年立项项目参加中期检查,如符合结题要求也可于此次申报结题验收。
二、验收形式
1、项目负责人须填报《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中期进展报告书》(见附件1)。
2、项目如已完成,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结题验收。结题验收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由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项目负责人须填报《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同时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网络教学平台建设佐证材料等进行汇报答辩,项目线上部分的审核标准参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与评价指标对比准备答辩内容。
3、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发放经费并统一颁发“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结题证书”。
三、材料上报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材料包括①《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中期进展报告书》、《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结题验收报告书》一式2份。②各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
2、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
请在教务处主页(jwc.shzu.edu.cn)教学通告中下载通知及相关文件。
办公地点:博学楼A219,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 仝行常 莫筱梅
联系电话:2058583
附件: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