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日常教学管理,推动教学研讨交流,切实发挥教学基层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按照《石河子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学校计划开展2018年度石河子大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学院直接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研讨、进行教学建设和师资培养的系(教研室)和实验中心。
申报学校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的成员与其他系(教研室)、实验中心教师无相互交叉。
二、评选标准
1.坚持教学中心地位。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师教学投入大,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效果优秀。教学基层组织内专职教师教学水平整体较高,教学效果整体处于校、院前列,深受学生欢迎。
3. 认真组织、安排、协调本科教学工作。不断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体系,积极组织教学,教师团队意识强,注重青年教师培养。
4.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按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实施了新教师、新课程试讲制度,经常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有详细记录。
5.重视“质量工程”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及常规建设。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成绩突出。
6.组织机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齐全,教学文档资料规范、完整。
三、基本原则
以“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为原则,学校采用年初申报、全年考察、年底遴选的方式,通过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在2018年度随机开展教研活动、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更好地促进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研究和改革、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组织报名:请各学院将推荐的优秀教学基层组织本学期的教研活动计划及基层教学组织教师名册于3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具体表格见附件《2018年度教学基层组织教研活动计划表》和《基层教学组织教师名册》,学校将据此开展年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
2.实地调研:2018年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工作从2018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期间请学院按照各教学基层组织跟踪计划安排进行自查。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教学基层组织实地调研,重点检查教学基层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各学院要重视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基层组织在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制定与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工作、组织教学研讨、及开展教学建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