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石河子大学课程质量分类建设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2]146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精品、一类、二类课程进行按期验收、建设期内校级立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建设期内需年度检查的校级精品、一类课程
(一)检查对象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不满3年的课程、校级一类课程建设期不满3年的课程。详见附件《2017年度检查的建设期内精品、一类课程名单》。
(二)检查材料及要求
1.精品、一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课程按照课程建设任务书建设目标,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课程年度自查表》。《自查表》电子版需上传课程网站。
2.检查方式、内容
(1)检查方式:网上检查;
课程网站()需提供有该课程的《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课程年度自查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参考文献目录、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若是纸质稿,请进行扫描或拍照转换成电子稿)等材料,鼓励将课件、现场教学录像、微课或说课录像上网参评,其中,一类课程不做要求。精品、一类课程网站建设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低于10%。网上教学资源应体现课程自查规范性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
(三)检查程序与步骤
1.各课程组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1月5日前统一上报《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课程年度自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以作教务处备案;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网上教学资源进行抽查;确定精品、一类课程检查结果。
3.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给予一年时间整改,并终止当年建设经费。一年后复查合格者,学校将继续支持建设,未通过复查者,将取消“精品课程”“一类课程”称号。
二、2017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
(一)检查对象
本年度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立项精品课程(3年)、一类课程(3年)、二类课程(2年)需提交“课程验收建设总结”,其中精品、一类课程撰写3年的验收建设总结,二类课程撰写2年的验收建设总结。名单见附件“2017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
(二)检查材料及要求
验收建设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A4幅面,骑马装订),由学院于2018年1月5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版需上传课程网站。
(三)检查方式、内容
对照精品课程建设任务书完成情况,依据验收建设总结查看网络教学资源平台中课程描述、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实验指导、作业习题与答案、参考资料、现场教学录像、微课或说课录像上网参评、网络课件等板块的设置和更新情况,了解精品课程是否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学生在线答疑的作用。标志性成果建设(教学研究成果、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教学效果及建设情况真实性;经费使用等情况。
(四)检查程序与步骤
1.各课程组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1月5日前统一上报“课程验收建设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以作教务处备案;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网上教学资源进行验收审核;经专家终审,确定精品、一类、二类课程验收审核结果。
3.对审核不通过验收的课程,给予一年时间整改,并终止当年建设经费。一年后复查合格者,学校将继续支持建设,未通过复查者,将取消“精品课程”“一类课程”荣誉称号。
三、已经达到建设期验收通过的校级立项课程
已经验收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一类课程、二类课程,保留校级“精品课程、一类课程、二类课程”称号,课程做好自查工作,持续推进课程改革,保证课程建设质量。
四、其它事宜
1.《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均可在大学教务处主页()下载专栏或精品课程网站动态消息中下载。
2.具体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李玲、余春梅联系,电话:2058072,电子邮件地址:416707576@qq.com ; 有关课程网站建设的问题请与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李岩岩联系,联系电话:2058583。
附件:
1. 2017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
2. 2017年度检查的建设期内校级精品、一类课程名单
3.石河子大学课程质量分类建设管理办法
4.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