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直属(附属)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为保证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顺利申报,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为我校在岗在职人员。科研处不受理无依托单位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要求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在职教师都应撰写项目申请书。
2、项目申请人要认真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特别是《》(以下简称《指南》)的有关要求(以上资料电子版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或下载),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项目指南的基础上,抓住新疆和兵团的独特优势,明确申请要求和资助范围,结合研究工作基础及单位的工作条件,选好申请课题,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认真填写申请书。
国家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学部、不同类型、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等名义申报。
3、从今年开始,凡获批3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优先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
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xml:namespace>
5、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2016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指南》。
6、2016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
7、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合作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8、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书,涉及合作单位的,项目申报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作为申请书附件;项目立项后填写计划书时,需重新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需含具体科目预算和预算说明);上述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因此,无需外拨合作经费的项目,应避免填写合作单位。合作协议模版见附件。
如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后,可先打印加盖合作单位的公章页,让合作单位及早盖章。
另外,学校对导师同意函和同行推荐信做了统一的模板(见附件)。
二、申请人和学院对申请书的审查
1、申请人需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
国家基金委将严查人员信息真实性问题。申请人与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此外,凡申请书涉及国外(境外)合作者的,务必提供正确的其身份证件号码。
2、建议各学院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从国家基金评审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中挑选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院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提升本单位申请书质量,提高资助率。
3、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各类信息,尤其需确保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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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3月2-3日,科研处拟对各单位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疆联合基金重点项目进行初评,各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并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
5、2016年3月2-9日,各学院按照《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内容和形式自查表》(见附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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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宜
各学院在组织申报中,要积极主动利用对口支援学科建设计划,加强与内地对口支援学科专业联合申报,提高申报质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王静娅曾明军2058190
邮箱:289037090@qq.com;1446924076@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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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